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赋能和引领作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工信〔2021〕44号中工信规字〔202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开展第二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数量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以及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向,申报数量不限,三、申报推荐方式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四、申报要求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一式三份,附可编辑电子文档,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