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乐经信〔2020〕26号)文件规定,对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21年度通过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18家企业,给予每家8万元的奖励,共计奖励金额144万元(详见附件),附件:乐清市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清市财政局2022年11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乐清市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补助金额(万元)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2浙江奔一电气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3弘乐集团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4浙江金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5乾友科技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6浙江贝瑞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7乐清市万星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8登高电气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9维益宏基集团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0金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原金剑环保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1一二三电气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2浙江康格电气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3浙江丰源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4浙江海瑞电气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5浙江强力电力金具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6浙江威电康电子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7乐清市长岭电子仪表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18浙江浙南机车业有限公司省级清洁生产8合计144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