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减免承租国有商铺和经营性用房租金的通知》(马尔财〔2022〕153号)和《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经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同意,现就落实减免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政策公示如下:截止2022年7月15日,租期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我市国有商铺和经营性用房的租户共计68户,减免3个月租金,合计减免租金1172106.87元,监督举报电话:2831056附件:2022年(截止7月15日)符合条件减租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