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奖励资金的通知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苏政办发〔2022〕47号),经研究,现对2021年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好、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执行率高、地方投资落实到位、工程款支付及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到位、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好、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支持配合完成情况好、交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有力的地方予以奖励,其中:每个设区市奖励1000万元,每个县(市、区)600万元,奖励资金统筹用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具体地区、金额见附件,附件:2022年交通运输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表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6月29日2022年交通运输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