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全省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及科技系统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组织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科技系统工程系列:全省科技系统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并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2年),并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5年),并聘任工程师满5年(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大专和后取大专学历申报需满足破格条件),1.技术转移转化领域高级职称具体申报条件按《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1号)执行,(4)作为前5完成人参与的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不少于6项,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七、有关要求(一)参评人员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