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湘政发〔2020〕8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湘江干流自然资源开展首次登记,与湘江干流在空间上交叉重叠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大中型水库一并开展登记,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6日(共5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联系人:张晓宇联系方式:52862387附件: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湘江干流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通告.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