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复评和扩园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2〕124号)要求,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扩园的化工园区进行了复审和现场核查,现将第一批扩园拟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信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2022年11月02日—2022年11月10日联系方式: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8110,87053338电子邮箱:clgyc@zjjxw.gov.cn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2年11月2日浙江省化工园区扩园(第一批)拟通过名单序号园区名称园区属地原批准面积(公顷)扩园后面积(公顷)1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化工集聚区台州市三门县230.57354.802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台州市仙居县341.47401.223遂昌县化工园区丽水市遂昌县126.23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