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2年清明节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效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郑州经开区内登记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清明节期间)正常生产累计两天以上(指连续两天以上日均用电量达到本企业2021年用4月用电量的90%,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1.2022年4月产值5亿元以上,1.2022年4月产值3亿元(含)-5亿元的,2.2022年4月产值1亿元(含)-3亿元的,3.2022年4月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的,4.2022年4月产值1000万(含)-5000万元的,三、申报材料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清明节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效项目申报表,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4月份和2022年4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截图,4.2022年清明节期间用电量计算相关情况表,转供电用户、园区内企业需要提供转供电主体、租赁房东或园区2022年清明节期间用电量计算相关情况表及4月份日用电明细(电力公司提供),申报企业2022年清明节期间用电量计算相关情况表(转供电主体、租赁房东或园区盖章认定),2.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及标准准备申报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工信局工业服务科朱书景0371-86636876附件: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清明节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效项目申报表2.企业申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3.2022年清明节期间用电量计算相关情况表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