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 | 2022-11-01
是指由我市财政预算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计划和预算管理原则,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应当纳入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和财政资金预算,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中各司其职,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纳入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加强本部门或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活动管理和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活动管理工作,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第九条财政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市财政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计划及确定的单项工程预算,第四章项目财务决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财务决算审核制度,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更多精选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2022-11-0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