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汇家装饰网络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杨娟娟(身份证号:411424********2884)诉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惠湾劳人仲案字〔2021〕428号),并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惠湾劳人仲案字〔2021〕428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签收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203调解仲裁管理科,联系电话:0752-55622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仲裁裁决书为非终局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特此公告惠州大亚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