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五)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区内为境外机构提供生物技术离岸服务的生物企业,〔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二、支持新产品产业化(七)创新药研发支持企业或研究单位取得药物(含疫苗、血液制品)临床批件或进行临床备案,每项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扶持,每个品种按研发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每项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本条政策由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十)医疗器械研发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首次在区内落地生产的,给予三类医疗器械每个注册证20万元、二类医疗器械每个注册证1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形成经济贡献50万—300万元(含)给予25%扶持,形成经济贡献300万—500万元(含)给予35%扶持,形成经济贡献500万—1000万元(含)给予45%扶持,形成经济贡献1000万—2000万元(含)给予55%扶持,单户企业一年获得奖励最高300万元,每个品种标准规范给予研究单位一次性100万元扶持,每个品种给予研究单位200万元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