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2〕23号、苏财农〔2022〕68号)要求,确保省级专项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统筹专项资金安排,有效落实工作任务与项目资金安排,确保所有省定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在专项政策范围内筛选高质量项目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保障相关资金安排到位,各科站、各单位要对照各专项本年度下达资金,各科站所要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1〕46号)规定,各科站所、各项目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应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各科站所要认真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要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沟通,附件:1.常熟市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实施意见2.常熟市2022年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实施意见3.常熟市2022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实施意见4.常熟市2022年度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工作任务清单5.2022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附件1-5常熟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0日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