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乳山市金岭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乳山市聚安采石场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写了《潘家矿区东侧矿山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已报我单位备案,现将已备案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局地矿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631-6678578,乳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10月31日附件:乳山市金岭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潘家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边坡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