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芦山县财政局同意芦山县八方信达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现将公司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6MABX9QX82W办公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金花路179号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王娇办公联系电话:13795862104电子邮箱:34265800@qq.com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向我局举报,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835-6529605通讯地址:芦山县财政局会计及财税法规制度股邮政编码:625600特此公示芦山县财政局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