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三)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对电子信息类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50亿、20亿、10亿、5亿元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项目投产后可按1000元/平方米以内给予一次性补贴,〔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六)互联网经济发展鼓励电子信息行业、软件行业、互联网行业及数字经济类100强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在区内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200万元、8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八)企业规范化发展对首次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4级、3级认定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甲、乙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三、推进资源数字化(十)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市政设施加强对企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十一)降低数字经济设施运行成本对符合本政策数字经济产业扶持方向,〔本条政策由工业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十二)数字平台开放共享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在区内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