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安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遴选公告》文件要求,经市场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红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遴选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4日下午5:00前向红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6号)反馈,联系电话:0713-5251180,邮箱:121780960@qq.com,附件:红安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市场主体入围名单.doc红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