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新基建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一)全面加强新基建项目统筹,二、支持新基建创新攻关和新主体新平台培育(三)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攻关和标准创制,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对新技术新产品给予首试用补贴、攻关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四)支持新基建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场景,鼓励在库新基建项目扩大场景开放,支持拥有新技术新产品的中小企业参与新基建项目建设,鼓励面向中小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建设测试、验证等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新基建建设单位或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开展小批量产品实际工况、环境、场景等测试验证,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采购新技术新产品的本市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相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对在库新基建项目应用两清单内新技术新产品的,对新基建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和重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鼓励本市新基建重点领域建设主体探索发行新基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