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建立“链长”通过“链主”企业抓产业链进而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企链群”传导机制,近期将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印发实施《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方案》,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统一对外公开发布《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的通告》,按“链主”所属战略性产业集群类别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按程序分集群分别组成“链主”企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将专家评审意见和“链主”企业建议名单报所属产业集群“链长”审定,专家评审意见和“链主”企业建议名单随同推荐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社会公告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三、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应包括:(一)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请书,(五)申报产业链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佐证说明材料,(二)各集群牵头责任单位要组织发动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