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猪场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0号)文件规定,2021年底,临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浙江临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临海3场项目开展产能核定工作,经核定总产能6.4533万头,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按设计出栏产能,省财政按每万头(扩建场为新增产能)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应补助645.33万元,《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拨2021年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的通知》(临农〔2021〕159号)已预拨300万元奖励资金,本次拨付100万元奖励资金予你,请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临海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