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兴支柱企业评选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聊工信发〔2021〕122号)和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二)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企业近两年发展较快,近两年有较好的新产品开发成果,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惩戒记录,近两年内不存在《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中“不予支持范围”的有关情况,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15亿元之间(2021年公布的13家新兴支柱企业不受营业收入15亿元上限的限制),给予每县(市、区)、市属开发区4个申报名额,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5家左右的企业进行扶持,每户企业支持年度不超过三年,三、申报要求(一)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遴选优秀企业申报,(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于10月28日前将联合推荐文件、汇总表和申报材料(见附件)分别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两份)、市财政局(纸质版一份),附PDF电子版,市财政局8681107附件:1.聊城市新兴支柱企业申报书(模板)2.佐证材料清单3.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符合“绿色门槛”制度承诺书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财政局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