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操作细则》(丽政办发﹝2020﹞78号)《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开发区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丽生集党委﹝2021﹞27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申报,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现将2022年第二批开发区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2年11月03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受理电话:0578-2996090,附件1:2022年第二批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开发区)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2022年10月27日附件1:2022年第二批安居工程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开发区)姓名用人单位参考政策学历或人才称号补贴金额(元)朱景娜丽水南城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丽人社{2021}39号本科100000朱宸皓丽水市人才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丽人社{2021}39号硕士230000(曾申请安家补贴一年)姚子龙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人社{2021}39号本科100000赵勇兴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丽生集党委{2021}27号本科88000(曾申请租房补贴,按退租房比例核算)石超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丽生集党委{2021}27号本科100000刘伟伦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丽生集党委{2021}27号本科90000(曾申请安家补贴一年)朱同金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生集党委{2021}27号双一流本科250000总计95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