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标准统一立项、审查、编号、批准、发布、备案,(三)根据需要组建、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地方标准化研究,(三)承担草拟地方标准的项目任务,(三)制定时机尚不成熟的,第十三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立项申请情况,(三)是否妥善处理分歧意见,将报批标准的公文、标准编制说明、标准报批稿、标准审查会议纪要、审查专家签字表决表、审查专家组组长出具的地方标准报批稿复核意见等材料,第二十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对市地方标准报批材料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报送材料齐全、制定程序规范的地方标准予以批准、编号,第二十一条市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示例如下:DB3508/TXXX—XXXX其中:DB3508——地方标准代号,XXX——顺序号,XXXX——年代号,(三)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