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为更好地做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引育壮大新动能,重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研究制定支持科技型企业相关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工作,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支撑高质量发展,其中:外埠是指沈阳市辖区以外,二、征集要求申报企业需提交如下材料:1.《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搬迁落户登记表》(附件),2.搬迁前、后企业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的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其他事项(一)请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认真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申报企业将所需相关材料分别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邮箱skj412@163.com,(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市科技局联系电话:22724120和平区联系电话:31912822沈河区联系电话:24841420铁西区联系电话:83891960皇姑区联系电话:86847090大东区联系电话:88728126浑南区联系电话:83666354于洪区联系电话:25320617沈北新区联系电话:81379829苏家屯区联系电话:89814368辽中区联系电话:87882458新民市联系电话:87852096法库县联系电话:87119528康平县联系电话:87345569技术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咨询电话:18900923879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28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搬迁落户登记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