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组〔2017〕5号)和《关于萧山区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的若干意见》(萧委办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核拨我区入选第三批、第四批浙江省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人选的资助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人员,根据省文件通知和区文件精神,这次共有李小方等5名省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入选者获得资助经费,二、资助经费,依据区文件精神,我区将在省给予经费资助的基础上,按1∶1的比例落实配套培养经费;本次拨付资助经费共计110万元,资助款项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核拨,三、资助经费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附件:2022年浙江省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经费资助清单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