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区发展和改革局在系统梳理研究最新法规政策和总结近年来我区代建项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富康行政办公区B2005,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zhggj@szlhq.gov.cn,并在标题注明“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单位提出意见的,个人提出意见的,请在意见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