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2.对象范围: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3.政策申请条件: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4.政策申请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窗口受理: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就业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715-435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