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划定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区域路段划定(一)禁设区域路段:莞樟路、石大路、松山湖大道、环城路(寮步段);(二)重点区域路段:教育路、红荔路、龙泉路、横西四路、横西七路、东方商业街、碧园路、东城路、香市广场周边、文昌路、平安路、塘兴街、大坣街、市民广场两侧道路、富兴一路、祥富东路、海泰路,(三)非重点区域路段:世和路、翠香路、河滨西路、翻身街、荔园路、香市路、枫兴路、兴隆街、河滨东路、香市横一路、祥富东路、香市横二路、富兴路、祥富路、龙胜路、F2号线、金富路、站前路、凫西路、蟠龙路、东升路、横中二路、宝塘路、横中三路、西南路、百业路、良平大道、寮城中路、源丰南路、沿河南路、沿河北路、文阁兴路、富全街、寮浮路、松柏路、仁和路、明政路、勤政路、富荣路、汽车城周边、凯悦街、环城路、大坣横二街、文康三街、文康一街、祥和巷、黄沙河西路、金兴路,二、有关要求禁设区域路段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重点区域路段和非重点区域路段的机动车停放行为须遵守以下规定:(一)须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二)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车辆,(三)按照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四)不得骑压停车方格线停放车辆,(五)按规定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寮步分局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