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相关要求,所有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每180天(6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对未按期完成认证的,暂停发养老待遇,待完成认证后再补发、续发相关待遇,市本级有以下82人已超过180天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决定从11月开始暂停这82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请及时通知其本人完成认证,待遇暂停后如能及时完成认证的,恢复待遇正常发放,待遇暂停人员不用专程到享受待遇经办机构办理恢复及补发手续,离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亲属或生前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待遇享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相关养老待遇,联系电话:0935—83180960935-8213793附件:金昌市市本级超过180天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名单.xlsx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2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