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乐清市等16个县(市、区)开展第三批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点的通知〉》(浙商务发〔2021〕9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武义县经济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及考核验收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实地走访查验,武义县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资金将予以兑现,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我们,经济商务局:87668661,财政局:87647740附件:武义县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试点项目政策兑现资金表武义县经济商务局武义县财政局2022年10月26日附件下载:武义县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试点项目政策兑现资金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