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全面统筹和组织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推荐、评选和表彰的各项具体工作,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级单位、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评选推荐工作,二、表彰名额“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旨在表彰我省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工作中表现突出,四、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积极支持和组织各类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包括科普报告、科普展览、科技培训、科技竞赛等),各评选表彰机构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云南省科普奖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云南省科普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云南省科普奖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内设机构)(附件5)、云南省科普奖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内设机构个人)(附件6)、云南省科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社会组织集体和个人)(附件7)、云南省科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附件8),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推荐工作组织情况,(二)初审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正式推荐相关材料提交专家评审会,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集体研究情况,(四)作出表彰决定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审议评选工作情况),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评选表彰工作,各单位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一式二份)于2022年11月18日前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