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和检查,第八条2019年之后进入优惠期的软件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也可按照以下条件申请核查:(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其中,(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和检查,由有权机关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