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引资建设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由县财政以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确定的起始价等额成立扶持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建设基金,基金分为酒店建设奖补资金和酒店运营奖补资金(500万元)两个部分,(1)酒店建设奖补资金:依据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建设进度分批次按条件奖励给投资方用于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2)酒店运营奖补资金:投资方按照四星级标准实施酒店建设和运营,在酒店建成营业后3年内拿到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的授牌,(1)四星级授牌奖补方式为:在酒店正式运营3年内,在拿到四星级酒店授牌当年则一次性追加奖补500万元,则在通过复核的当年给予奖补资金500万元,(2)五星级授牌奖补方式为:在酒店正式运营3年内,且在营业后三年内拿到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的授牌,要求参与土地竞买及项目建设与运营一体的投资方,酒店运营管理方须经营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项目建设方和酒店运营管理方须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参与土地竞拍的投资方需在竞拍前缴纳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