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参加江苏省“专利(成果)拍卖季”或J-TOP创新挑战季活动,实现技术交易并签订技术合同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含企业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输出方,二、申报条件1、技术交易双方通过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揭榜挂帅”专题页发布供需信息,2、技术交易双方签订责权利明确的技术合同,获得技术合同登记编号,关联交易除外,技术合同执行期不少于1年,4、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累计达20万元及以上,且2022年当年度技术吸纳方有实际支付金额,5、技术吸纳方须为江苏境内注册的企业,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主动做好服务对接,2、申报单位须在10月28日前将经吸纳方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原件一份提交至各设区市科技局,各设区市科技局于11月2日前将本地区《项目申报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原件寄送至省寄送产权交易市场,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