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0-25市南区各创业孵化基地、相关企业:根据《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人社〔2021〕45号)和《市南区2022年推进就业保障工程资金使用办法》(南人社〔202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计划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工作,各创业孵化基地和拟新申请认定企业,分别提报复核评审材料和首次认定申请材料,申报材料需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10月28日前报送至市南区就业人才中心创业科(延安三路105号市南区民生大厦103室),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基地,当年度复核不予通过,连续两年复核不通过的,取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请各基地、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具体申报相关事宜,请联系市南区就业人才中心创业科,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