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实施细则》《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投保出口信用保险2021业务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市商务局启动了2021业务年度珠海市级信保资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企业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2021业务年度珠海市级信保资金安排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珠海市2021业务年度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明细表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10月24日附件:珠海市2021业务年度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明细表.xls附件: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