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高政发〔2022〕5号)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高政办发〔2022〕14号)精神,现对符合第十三条“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新增流动贷款贴息”项目条件的申报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陵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联系电话:029-86915648附件:企业申报项目资金情况高陵31条“活金融促经济发展”奖补公示.docx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