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7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43号)、《尤溪县财政局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公益下达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尤财农〔2022〕19号)精神和县本级预算,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500万元(具体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6号)等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同时,尽快将奖补项目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工程任务,并及时足额拨付奖补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资金通过上下级调度,款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按照闽财农改〔2011〕8号文件执行,附件: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分配表尤溪县财政局尤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