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1〕5号)和《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现就担保服务大厦总部项目制定如下总部项目遴选方案:一、项目名称担保服务大厦总部项目二、意向用地单位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可行性研究(一)必要性:近年来,以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基础,加快发展主要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新型融资担保行业,项目建成初期(五年内)将吸引大量担保机构聚集发展,(三)建设内容:项目将以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服务为核心建设集总部办公基地、产业金融中心等功能于一体的总部大厦,(四)初步建设规模:总部项目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承诺5年期内(2021-2025年)在深圳市累计形成营业收入不低于160亿元、纳入深圳市统计核算的增加值不少于120亿元、形成深圳市地方财力不低于18亿元,其中总部项目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其中约0.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根据相关收地协议用于优先返还给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2、总部项目中60%的建筑面积(约3.12万平方米)全出让年期内不得转让或出租(自用部分建筑),项目自用部分建筑、非自用部分建筑及由区政府回购部分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面积和分布位置须相对集中,3、总部项目外的剩余部分建筑面积(约6.77万平方米)全出让年期内不得转让,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与义务,0755-23336079附件: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担保服务大厦总部项目)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