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大力培育引进新型研发机构,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根据《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局发〔2020〕137号),现就2022年璧山区区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和成果转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以是在璧依法注册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上一年度市场化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二、优惠政策对新认定的璧山区新型研发机构,三、申报材料及时间(一)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璧山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附件:1.璧山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2.诚信承诺书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9日(联系人: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