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长汀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二、目标任务支持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适应市场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三、资金使用范围根据《2022年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设施、电商平台等建设,根据《2022年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参加相关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四、支持对象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与省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补助对象为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2021年及之前评定未获得补助的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22年拟新增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已经获得补助的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获得过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县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不再列入此次扶持范围,五、补助方式和标准补助10个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六、有关要求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认真填写《长汀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