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镇人民政府:根据《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1〕19号)和《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批补贴资金的函》(青农委〔2022〕198号),现下达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区级补助资金(第二批)2022.93万元(详见附件),涉及资金纳入区对镇基本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出科目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特此通知,附件:青浦区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区级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情况表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2022年10月20日相关附件:青财农(2022)8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