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金卤灯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566号11幢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对1号厂房3楼车间中部金卤灯生产线、2号厂房3楼西北角放射源库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施退役无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退役工作场所检测结果分析,退役85Kr生产照明器材工作场所周围环境X-γ剂量当量率为(100~130)nSv/h,处于杭州市室内环境天然贯穿辐射水平范围,能够满足场址开放所要求的公众中关键人群组所受的附加年有效剂量应控制在0.1~0.3mSv,退役工作场所α表面污染<0.005Bq/cm2,β表面污染<0.09Bq/cm2,满足(GBZ167-2005)《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GBZ167-2005)表A.1中“其他放射性物质”解控水平的推荐值0.8Bq/cm2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联系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联系电话:63155731传真:63155729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63329194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区K1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