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变更2022年蚕桑产业项目、脱贫户及监测户庭院经济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贴息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镇衔接领组发〔2022〕14号)精神,现将补助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从2022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4-5333095,资金来源:项目资金399.7595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18.637913万元、互助资金协会注入资金181.12165万元)资金用途: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实施期限:2022年10月23日-2022年11月30日实施单位:15个镇(办)主管单位: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韦东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