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平南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平南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1〕88号)的文件精神,我局2022年5月印发了《平南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8月印发了《平南县生猪养殖示范点生猪补栏奖励项目调整实施方案》,一、资金来源及安排《平南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平南县生猪养殖示范点生猪补栏奖励项目调整实施方案》内的所有项目于2022年11月10日实施结束,结余资金用于生猪养殖场网床栏舍建设补助,漏缝地板面积占栏舍面积(除通道面积后)50%及以上的,漏缝地板面积占栏舍面积(除通道面积后)不达50%的,(三)补助程序1.自本方案印发后5天内养殖场(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3.项目验收合格后将拟补助情况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定拨付给养殖场,项目建设业主凭银行对公账户、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建设相关发票、项目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建设前、中、后相片以及相关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报账,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定拨付给各建设业主,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成立平南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文件下载:平农发24号(关于印发平南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