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21号)、《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8〕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复审决定,现将在西安地区销售、登记、上牌的第五批符合条件的10辆新能源汽车,申请西安市地方财政补贴资金99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至市工信局汽车工业处,监督联系人:高郝飞监督电话:029—86788967,附件:第五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汇总表.xlsx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21日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