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附件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经贸〔2022〕1089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总体要求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及时开展202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三、申请材料(一)粮食请通知申请企业于2022年10月15日-10月30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全部应用-标准版应用-进口配额-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线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线上提交的产能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照片、设备采购证明、业务订单或合同、发票、加盖企业公章的产能描述等,企业应同时在线下填报2023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附件2),连同产能佐证材料报送我委,(二)棉花请通知申请企业于2022年10月15日-10月30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全部应用-标准版应用-进口配额-棉花进口配额)线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线上提交的产能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照片、设备采购证明、业务订单或合同、发票、加盖企业公章的产能描述等,企业应同时在线下填报2023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附件3),四、其他要求(一)请于2022年10月26日前将请示文件和2023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产能佐证材料报我委经贸科,要求申请企业严格执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8号2.2023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3.2023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0月19日文件下载:附件3:2023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xls附件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第8号公告.pdf附件2:2023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