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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攀枝花市经济合作局 | 2022-10-20
仁和区农业农村局、米易县农业农村局、盐边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绿发〔2022〕33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交叉检查,检查时间2022年10月20—21日,检查内容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以及“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点位打造及满意度和知晓度工作情况检查,市农业农村局、仁和区农业农村局、盐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人员(绿色食品检查员)于10月20日检查米易县、盐边县,市农业农村局、米易县农业农村局、盐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人员(绿色食品检查员)于10月21日检查仁和区,待检种养殖生产主体中必须包含2家以上绿色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用标主体,请各检查组按照“攀枝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表”(附件1)开展工作检查,检查后于10月24日18:00前将“攀枝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表”和“交叉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和科技教育科,附件:1.攀枝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表2.交叉检查情况汇总表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9日附件1攀枝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年月日生产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检查内容检查事项现场情况记录基本情况面积(亩)生产产品名称总产量(吨)产地环境产地及周边地区是否有污染源质量管理是否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生产过程记录应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主要技术人员是否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禁止性规定(针对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产品)产地环境产地区域范围是否超过认证监测范围(适用于有质量标志的主体)包装贮运包装材料质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防虫、防霉、防鼠、防混及二次污染等措施运输容器、车辆清洁状况标志使用是否超期超范围用标防伪标签使用情况合同管理履行采购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合同情况履行采购绿色食品原料合同情况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否知晓并张贴创建标语、海报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当事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附件2交叉检查情况汇总表序号产品类型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存在问题整改结果(已整改/待整改)检查组长及联系方式备注:产品类型分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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