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企指〔2022〕7号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收回部分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六批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常财企指〔2018〕74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重点和一般)资金的通知》(常财企指〔2020〕75号)印发后,经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市科技局组织调查核实,个别项目因负责人离职导致项目终止、企业停产等情况,根据《常德市市本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17〕6号)有关规定,现对个别科技创新发展项目资金予以收回(见附表),已列支出的,本次相应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预算支出科目收回,附件:收回部分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表.xls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0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