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财政补助的通知》(嘉建办〔2022〕101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2022年度海宁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宁市财政局2022年10月19日2022年度海宁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励企业积极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根据《关于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财政补助的通知》(嘉建办〔2022〕101号),(二)补助条件物业服务企业在管项目的项目管理部,二、申请流程(一)企业申请:物业服务企业向项目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二)村社区初审:村社区在收到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后,(三)镇(街道)考核:镇(街道)在收到村社区初审的申报材料后,按照《海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测评打分,(四)市住建局审核:市住建局收到镇(街道)考核结果后,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进行考核定档,向符合补助情形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附件:1.海宁市物业住宅小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申请表2.海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检查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