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2年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一)支持小微企业加强技术改造,(5)申报主体2021年度未获得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补,3.申报小微企业产业链配套项目需满足各项基础条件,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2.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在线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完成《2022年青岛市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区市审核承诺书》(附件5),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情况进行复核,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市民营经济局根据区市初审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四、申报注意事项1.申报主体同一年度不能同时申报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小微企业产业链配套项目,3.小微企业技改项目申报设备发票均需在系统进行发票验证,4.小微企业技改项目:增值税发票发票联、付款凭证原件扫描件顺序应与《设备投资情况一览表》中发票顺序一致,10.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10月28日将推荐文件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含区市审核承诺书、区市分管领导签字页及初审意见和核实情况的盖章PDF版)、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推荐名单(含序号、区市、企业名称,Excel版)和小微企业产业链配套项目推荐名单(含序号、区市、企业名称,2.“青岛政策通”技术支持:85017188附件1:青岛市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实施细则.pdf附件2:青岛市重点骨干企业名单.doc附件3:2022年青岛市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docx附件4:2022年青岛市小微企业产业链配套项目申报材料.docx附件5:2022年青岛市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审核承诺书.doc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2年10月20日。